統治香港的官僚理性主義——陳雲《香港城邦論》第七章草稿摘錄

香港在九七之後的政治,是地產財閥與金融財閥合體[1]的掠奪式資本主義及港共政府的官僚理性主義的合謀。地產財閥與金融財閥合體的掠奪式資本主義,顯而易見,大家心知肚明,香港特區政府的官僚唯理主義和統治香港的「治安論」,卻要解釋一下。唯理主義源自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ené Descartes 1596-1650)的思想,認為人類可以用理性代替信仰,從此過着合理和幸福的生活。唯理主義在政治上的氾濫,是相信政府可以用專業知識和精密規劃來令到人民過着合理和幸福的生活,不相信人民的各自努力和碰撞實驗,而認為大眾完全可以在精心設計和周密策劃好的制度框架內,朝着預先設計好的發展目標,各安本分,達至幸福。這裏所謂理性行動傾向多半是指安分守己,各司其職,不要衝擊統治者,相信政府有能力設計好發展目標和管理制度,所謂善就是知足,遵紀守法即實現了公民自由。這就是集權式民主制(totalitarian democracy)下的所謂自由社會,它必須依靠強制和暴力的政權工具,厲行執法,將法律和規章詮釋到最嚴厲的程度,例如用極級刑法來檢控街頭擺賣的老弱小販、示威的合理衝撞視為襲擊警察案處理、用對付跨國販毒集團的警署重案組來偵緝尋常的示威學生等。所有衝擊規矩的人,都被視為非理性的顛覆分子、治安擾亂者而受到刑法處理。唯理主義的傳統,衍生了法國大革命的殘暴、德國國家社會主義(Nazi、納粹黨)的狂亂和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的暴政以及至今仍在打著代表人民的旗號的形形色色的極權主義政權——如開放改革後的中共、李光耀執政時期的新加坡和九七之後的香港。港共的官僚理性主義極其迷惑人心,因為它假借前朝政府留下的法治外衣,以致一般香港人也不明就裡,認為政府應該加強執法,對付擾亂治安的抗爭者。當然,這是依法治國(rule by law),不是治國以法,即是法治(rule of law)。

香港官僚與地產財閥設計好的幸福方程式:

1. 不要搞事,安分守己;

2. 用「獅子山下精神」來拼搏打工,努力讀書「增值」;

3. 努力供樓;

4. 等待子女做專業人士,出人頭地;

5. 等待樓宇升值;

6. 靠賣出樓宇及提取公積金孳息,退休享福。

可惜的是,在掠奪式資本主義之下,這條方程式的後部分(3-6),已經崩裂了!很多人手足無措,前路茫茫,只能安於1 和2,然後埋怨「長毛」和毓民搞事,阻住他們發達。他們不知道,財閥霸權不再允許他們踏足3-6,不得越雷池一步。

 

[1] 香港的地產財閥靠地產壟斷套取到巨額現金(賣樓、商場租金及管理費),同時投放於金融市場,集資上市、收購合併、購買銀行股份及成立證券公司,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就與金融霸權合體。

facebook wall

法治與政治,是兩種遊戲。今日我精神好些,再講一下公民黨的政治策略貧乏症。外傭居留權案,本來只是兩位公民黨籍的大律師接了法律援助的案件,勝訴了,公民黨應該抽離而評論之,並且責成政府承擔法院判決的後果而作出行政適應,而不是一下子攬上身,當作是法治精神的勝利,並與早前的港珠澳大橋的環保評核官司相提並論,以此為該黨捍衛香港核心價值——法治的背書。公民黨一下子默認居留權案是自己的功績,就是政治投機,被土共利用在區議會選舉期間抹黑公民黨甚至民主黨,是防範不周,應有此報。

外傭居港權申請的後果,可以是災難性地打擊低級中產和底層勞工的就業生計的,也可以是無傷大雅的宣揚香港的法治與平權,關鍵在於政府是否認真看待判決並尋求行政適應:有責任做行政評估,調查準備申請居留香港的外傭,用樣本衡量通過入境處申請規格的比率,然後制定對策。如果入籍者過多,例如超越十萬,是會衝擊本土就業市場,那麼政府就必須落閘控制未來的外傭合約。這是任何一個服膺法治的政府必須做的行政適應。公民黨只需承認外傭居留權官司是香港的法治與平權的體現,然後責成政府面對現實,點到即至,之後在觀察民意反應,就夠了。在英國殖民政府時代,政府是負責任的司法維護者、政治的居中調停者,故此高舉法治而引致的民生後果,殖民政府回埋單和清理現場的。然而,港共是偏幫中共的打手,政黨玩法治遊戲,便要多加一重政策策略的考慮,不能勇往直前。

膽大心細,步步為營,玩政治,要這樣玩。各位見我玩「白票論」,我也是這樣玩,我只是提出用白票來懲罰民主黨,但無提出細節做法。在區議會選舉前幾日見勢色不對,泛民可能敗選,便提出「配票論」,堅持道德譴責民主黨,但投票的時候要觀察民主黨與土共單獨對壘的選區,民主黨是否處於優勢,若否,便要投票與民主黨。我並將此聲明提早在面書發放,並在《蘋果日報》記錄在案(2011年10月6日)。這不是狡猾,而是現實政治(Realpolitik)。因為老共來勢洶洶,本來我不想講的,也在此講了,大家參詳。也令老共知道,我們HKAM不是傻的。保留我們做敵人,大家都可以提高水平,將來與老美對壘。